智慧校园建设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市中小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的工作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各中小学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 GB 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 GBT 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 GB 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22080-2008《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 50311-2007《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 GB/T 36342《智慧校园总体架构》
- JY/T0646-2022《教师数字素养》教育资源建设标准(SCORM、LOM、CELTS-42、CELTS-41.1 等) 及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 《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2019 年 2 月
-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2019年2月
- 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2018年5月
-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2018年4月
- 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2018年4月
-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2021年3月
- 北京市《北京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2018年7月
- 北京市《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年)》,2016年9月1日
- 北京市《北京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规划》,2022年3月
- 北京市《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部分-试行),2018年5月
3 智慧校园的概念与特征
智慧校园是指智能化基础设施先进完备、云边端体系结构1健全开放、信息化业务系统
整合协同、空间应用线上线下融合流畅、数智技术赋能精准高效、课程课堂评价整合升级、
师生素养发展持续推进、安全保障运行机制健全、学校办学特色与成效显著的现代化校园。
智慧校园服务于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素养导向的时代育人目标,加速学校面向“互联网+”、 2
“智能+”及“三个课堂”等多重实践路径下的重构及治理进程,支撑“双减”政策深度实践,赋能学校高质量办学。
智慧校园是对数字校园的进一步扩展与提升,是综合运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构建智能感知环境和虚实融合新型教育教学空间,为师生提供以人为本、智能开放的个性化创新服务,加速学校物理空间、教与学网络空间、师生社交关系空间融合,促进教学、教研、科研、管理和服务流程再造与适应性重构,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决策水平,形成“可感知、可诊断、可分析、富弹性”的新型校园生态。
4 建设原则
区域统筹、均衡开放发展。做好智慧校园整体规划,倡导区域统筹,推进市区校协同,“云网一体化”,优先集约统筹、云化服务,促进均衡公平发展。学校应以学校办学实践需求为出发点,鼓励学校深度应用与特色发展。优选成熟互联网教育云服务,开展服务选型、验证及应用实践,构建开放型智慧校园。保障各类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总体框架科学合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推动技术、模式、治理、素养等全面发展的校园信息化新生态。
应用先行、着力提升绩效。服务教育现代化进程,围绕“双减”政策实施及素养导向新课程改革,以问题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从学校发展、师生发展、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发展的促进作用,构建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的校园信息化新样态。
业务融合、高位优质发展。促进管理、课程、课堂、评价、德育、教研、科研等全业务融合,推进技术赋能的综合治理、开发线上线下融合混合式课程、打造深度学习体验现代化课堂、实施多元评价发展的现代性评价、践行立德树人时代育人目标、拓展虚实空间融合研训空间,践行五育并举、育人为本,推动面向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教与学新空间。
数据治理、科技综合赋能。以数据为中心环节,加速物联环境下伴生性数据采集与汇聚,试点课程画像、学生画像、教师画像及学校画像,探索“学校教育数据大脑”3建设,推动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治理数据体系建设及专业化深度应用,加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AR/VR 等新型技术复合性应用支撑下的教育变革新发展,引领智慧校园发展新境界。各区教委应做好本区教育大数据的建设工作,完善区域教育数据目录,优化数据采集管理流程,加强数据治理,丰富数据应用场景,并实现同市教育大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
5 规范框架
北京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内容包含智能环境、应用融合创新、学校教育数据及应用、互联网服务及应用、数字素养与技能、保障及运行服务、数字资源、信息安全与可信环境、信息化特色发展等 9 个部分内容,重点突出共建共享和智慧应用。评价指标见附录 A。
6 智能环境
6.1 高性能设施环境
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学校有光纤接入互联网,千兆进校、百兆进班; 无线校园网络覆盖教学、办公、活动场所,探索学校重点区域和人群高密度区域 5G 网络部署;有独立或共享的计算能力和存储空间。学校网络应依托区教育网建设;区级教育网应实现同市教育网的互联互通。
6.2 普适性数字终端环境
提高学校信息化终端的配比与保障条件。改善教师办公用计算机配备,师机比不低于 1:1;学生配备学习用终端,智能终端能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公共服务区域(走廊、图书馆、活动室、行政楼等)按需为师生提供电子屏、电脑及电子班牌类信息化公用终端。
6.3 创新教室环境
加快技术赋能新型教室建设,提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技术赋能水平,融合虚实空间,增强学习体验。建设智慧教室4,全过程采集教学与学习行为数据,促进个性化学习;依托区域教育云和教学资源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在线学习社区及第三方服务,实现教学云端一体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建设新型专业教室,支持科学教育、创新教育与跨学科实践,包括学科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创客教室与开放创新空间等;发展虚实融合新型空间,包括智慧学习中心、教师发展数字中心、智慧体育中心、智慧图书馆和文化生活空间等。
6.4 物联化智能新场景
提高学校物联智能化水平,实现对校园人、事、物高效、便捷、智能一体化管理。开展校园智能卡系统及基于智能卡数据的师生创新应用,探索手写笔、作答器、电子墨水屏等教学过程性类物联应用;面向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智能技术及应用;可穿戴设备(如智能手环)、门禁闸机、身份识别、人工智能分析、边缘计算、红外测温、视频监控等智能传感设备配置与应用;面向学校设施、设备、能源、空气质量等物联感知及智能化应用。
6.5 智慧安全
提高安防实时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水平。建设感知型智能校园安防系统,依据学校实际需要,部署治安防范消防报警、紧急广播与疏散、食品安全和其他特殊类型智能安防子系统。覆盖校园重点部位和区域,部署综合安防平台,联动各项子系统,与教育行政部门数据同步,与北京市公安部门安全防范系统联网。以上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参见 2021 年 5 月印发的《北京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
7 应用融合创新
7.1 智慧管理
加速推进学校管理业务数字化、网络化和移动化,推进数据赋能学校精准管理、动态跟踪和综合治理,转变管理模式,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基于北京市的教育基础数据,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利用区域信息化平台管理服务,融合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教务、行政、安全、后勤、财务、人事、学生及设备资产管理等,支持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办理,管理工作数据互通、管理流程互联和管理业务共融,促进管理有效应用;探索和建构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化管理升级,基于智能卡、智能班牌、智慧教室等感知环境,建设基于云计算、虚拟化和物联网等技术的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
7.2 智慧教学
推进信息化教学融合实践,构建校本化数字资源及共享应用环境,深度发展混合式、探究式、体验式、项目化教学,探索人工智能助教实践,促进教学实践面向因材施教、个性化发展的新进程。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课前、课中、课后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设计,推动常态化教学流程重构,践行理解性教学,促进课堂深度学习开展;基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赋能学生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开放学习;以数据赋能学情诊断、教学过程调优、分层教学开展,形成课前、课中、课后一体化教学评价体系;基于智慧教室及各类创新空间,开展项目式教学、跨学科教学、STEAM 及创客教育等创新教育教学活动。智慧教学系统应充分对接市教育公共资源平台和各区域数字教育资源平台,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的统筹建设和个性化应用,避免重复建设。
7.3 智慧学习
面向在线学习空间,加速学习方式变革,发展自主适应性学习、合作探究式学习、体验性游戏化学习等,培养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学习者。学生享有自主学习的平台与服务,开展灵活多样的正式学习、非正式学习和泛在学习,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学生能利用学习诊断数据,促进学习的自主规划、自我监督、自我反思和自我改进,发展学生学习力; 掌握常见的在线学习平台、学科性学习工具及常见软件与服务,有效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北京市教育公共资源平台、“京学通”、北京市“空中课堂”等新型互联网学习服务,开展数字化学习与创新。
7.4 智慧评价
以信息技术赋能,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和健全综合评价,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全业务场景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学科教学中深入开展过程性评价,在育人价值导向下开展量规性评价工具研制与应用;持续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品德发展水平、学业负担情况、兴趣特长爱好等维度建立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相应评价量规和观测点,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基于教师能力图谱的全方位评价,提供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体系和模板的定制、个性化编辑与管理,支持评价任务布置、任务进展情况跟踪、监控、和评价结果汇总等。提供评价任务表、评价进度表,以及各类主体评价结果等报表生成功能。
7.5 智慧教研
推进网络化校本教研,促进教研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基于数据提升教研成效;创新、参与和传播网络教研,打造名师工作室、名校教研空间,建立新型教研文化;建立校本化、集团化、网联化网络教研共同体,服务北京“三个课堂”深化发展。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校本教研常态化开展,面向新课程改革及考试评价改革开展主题化的教研活动,开展实效性教研;开展面向“三个课堂”的跨校、跨区教研活动,促进学校教研活动的开放性发展,实现跨边界教研;利用教学过程大数据,基于教师教情、学生学情等开展反思性教研;开展教师专业能力诊断、分析,为教师提供差异化、按需的专业培训和指引,实现精准教研;构建基于智能技术的教研协作系统,构建基于学科、项目、兴趣的教研协作社群,实现共同体教研。
7.6 智慧科研
服务素养导向的新课程改革及教育优质化发展任务,推进学校科研活动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促进研训一体化,科研开放协同化,科研活动社群化,逐年提升学校教育科研参与比例和参与课题质量。利用科研支持系统、平台及服务,开展网络化、流程化和规范化的学校科研活动;基于学校发展及教育改革热点与难点,承担市级以上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改革项目或科研课题,参与政府、高校、企业合作前沿教育信息化实验项目;有市级及以上立项信息化专项科研课题,进行开题论证及规范化实施,扎实提炼阶段成果或结题成果,并努力惠及学校及区域。
7.7 智慧文化
拓展虚实融合的校园文化,发展数字化、民主化、互动化浸润式校园文化环境,营造文化育人的时代性、发展性、生成性氛围。在校园文化设施、师生文化养成、校园文化传播与育人价值张扬等方面有特色、有策略路径,发展基于信息科技的校园数字文化,创新互动式、体验式、生成式校园数字文化,及时、动态传播学校教育教学及各类业务发展;建立健康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推动学校文化环境虚实空间共融育人,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培养时代新人;建设具有学校文化特色的数字博物馆,向师生、社会公众开放共享,营造积极向上的区域教育文化。
7.8 社会服务
提升学校引领区域文化、助力家庭协同育人、增强家校社合作办学的服务能力,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和精准化的新时代社会服务。利用信息化平台服务,或互联网化社群应用,开展家校协同育人服务,支持学生在校情况查询、助力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畅通学校与家长互动交流;利用信息技术为家庭、社区和学校提供教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社会化公益服务,开展面向社区辐射的特色性数字化、网络化社会服务,如有条件的学校基于网络预订形式等开放学校场地设施资源,提升家校社协同水平。
倡导学校在以上应用融合创新发展中,结合校情、区情和学校发展特色,有重点、有深度的开展融合应用实践。
8 学校教育数据及应用
8.1 管理数据及应用
推动数据在管理域的沉淀与应用,促进精准管理和综合治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开展基于数据管理应用创新,围绕“双减”、新课程改革及学校发展难点、热点和断点,提高学校管理精准性、实时性、动态性和突破性,赋能学校管理现代化发展;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学校教育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基础数据支撑、业务数据汇聚、教育数据深度挖掘应用,推动学校教育大数据系统整体发展;使学校治理综合数据创新应用具有普及性,面向区域或全市范围具有可推广价值。
8.2 教学数据及应用
面向教育教学全场景、全业务流程,关注各业务环节数据价值。汇集备课、授课、作业、考试、评价等环节生成性数据,面向学情诊断、精准教学、考试评价分析、错题本等推进应用,支持教学全过程学习分析,解决学情数据采集、学情动态诊断、智能批改与个性化成长等问题;围绕教育教学业务,关注数据分析、挖掘数据的创新应用,改进教育教学或创新教育教学场景;教育教学过程数据创新应用具有普及性,且面向区域或全市范围具有可推广价值。
8.3 学生成长数据及应用
面向德智体美劳等全方面特征数据,加强数据应用研究,推进综合素质评价讲过程、显成效。围绕立德树人、五育并举,聚焦教育评价突破需求,提高学生成长数据伴生性、动态性和育人性价值,挖掘大规模学生发展数据常模及多维度特征,提高全面育人、和谐育人和个性化育人成效;持续开展“学生画像”建设,推动学生综合评价发展及应用水平;学生成长数据应用具有人本化育人成效和普及性应用发展价值,以及面向区域或全市范围可推广性价值。
8.4 教师专业发展数据及应用
以数据应用促进校本教研、培训和科研工作的现代化发展,推动教研、师训和科研工作开展的实证化、科学化,构建协同化流程,促进研、培、训一体化发展,助力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路径的人本化、进阶化和业务场景融合化。围绕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及素养导向新课程改革,聚焦课堂教学常态化、系统性和深层次变革需求,提高教师教学、教研及科研业务过程数据全量性、过程性和梯度性,提高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开展“教师画像”建设,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及应用水平;教师成长数据应用具有专业性提升和普及性应用价值,面向区域或全市范围具有可推广性价值。
8.5 学校教育数据体系建构及发展
推进面向教育教学全场景、全业务过程数据发展进程,利用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的基础数据和共性服务的充分赋能,研究、开发和部署学校教育大数据系统,建立元数据、数据目录、数据采集、数据管理等系列规范,建立单一数据源标准等,促进学校数据采集、汇聚、建模分析、可视呈现和业务闭环应用,构建课程画像、学生画像、教师画像和学校画像,推进学校各类业务科学化、实证化和精准调优化发展,提高学校管理整合化、集约化和协同化发展水平。
倡导学校在以上教育数据及应用中,结合校情、区情及学校发展特色,有计划、有步骤、用建结合开展学校教育数据应用实践。
9 互联网服务及应用
9.1 在线课程及资源服务
面向互联网在线学习模式发展,购买在线课程及资源服务,开展试点、应用、评估及管理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和育人成效。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选择有效、适应校情的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推进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在落地学校应用取得实效。
9.1 学科学习在线服务
深化学科学习数字化、网络化进程,购买学科学习在线服务,推进学生学习方式变革,开展试点、应用、评估及管理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和育人成效。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学习发展在线服务,选择有效、适应校情的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推进互联网数字课程与资源服务在落地学校应用取得实效。
9.2 教育教学应用服务
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应用服务融合体验,购买教育教学应用服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全业务融合,开展试点、应用、评估及管理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和育人成效。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教育教学应用服务,选择适应校情的有效互联网教育教学应用服务;互联网教育教学服务落地学校取得实效。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选择有效、适应校情的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推进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在落地学校应用取得可验证性实效。
9.3 教学诊断及测评服务
促进教学诊断及评测服务迭代优化,购买教学诊断及测评服务,推进教育教学过程性评价,开展试点、应用、评估及管理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和育人成效。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选择有效、适应校情的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推进互联网教学诊断与测评服务在落地学校应用取得实效。
9.4 直播及视频服务
依据学校开放性办学实践需要,购买专业性直播及视频服务,开展北京“三个课堂”建设,推动跨校、跨区域教研及教学实践及研讨活动,开展试点、应用、评估及管理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和育人成效。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直播及视频服务,选择有效的、适应校情的互联网直播及视频服务;推进互联网直播及视频服务在落地学校应用取得实效。
9.5 教学平台服务
提升学校教与学方式变革动能,购买教学平台服务,推动混合式教学、在线教学发展,开展试点、应用、评估及管理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和育人成效。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教学平台服务,选择有效、适应校情的互联网教学平台服务;推进教学平台服务在落地学校应用取得实效。
9.6 存储及计算能力服务
原则上智慧校园应使用区教育云资源提供的存储和计算能力。学校应依据学校信息化发展实际需要,依托区教育云提供的存储及计算能力服务,构建服务全校师生应用需求及学校数字资产增值与管理的信息化应用,开展试点、应用、评估及管理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和育人成效。对区域教育云不满足需求的,可以调查、选型和试用互联网存储及计算能力服务,选择有效、适应校情的互联网存储及计算能力服务;推进互联网存储及计算能力服务在落地学校应用取得实效。
倡导学校在以上互联网服务及应用中,结合校情、区情及学校发展特色,有意愿、有选择地开展互联网服务应用实践。
10 数字素养与技能
10.1 学校信息化领导力
学校管理团队具有学校信息化规划、实施、评估及优化发展能力。校长及管理团队有清晰的学校信息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建立适应教育数字化发展的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实施机制和评估机制,有效开展规划、实施与评估;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日常办公、学校管理和学校决策治理工作,推动信息化融合深度应用实践;依据政策环境、区情校情及学校办学实际情况,承担国家教育信息化融合示范区项目或市教委“互联网+基础教育”等任务,积极务实推动智慧教育实践;校长及管理团队应探索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和绩效评价;“十四五”期间参加市级以上信息化领导力培训,达到国家《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标准(试行)》要求。
10.2 专业人员数字素养
依据学校规模及办学需要,适情培养和发展学校信息化人员队伍,提升学校智慧教育实践专业化保障能力。采取专职、兼职或社会服务融合等多途径,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教师专业队伍,职能明确并常态化开展工作。网络管理员每年定期参加市、区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研讨交流等;定期开展智慧教育新知识、新技术与新媒体等应用专题培训,提高技术人员面向深度融合实践的跨学科专业能力。
10.3 教师数字素养
面向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素养导向新时代育人目标,提升人机协同育人意识,更新教师数字化教学理念,提高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推进教师 TPACK5专业能力有效发展。加强教师信息技术环境下课程、课堂、评价及育人文化创新,提速常态化实践教师数字技能培养,提高教师数据素养、人工智能素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教研、评价和管理等工作,开展技术赋能的精准教学、项目化教学和跨学科教学,形成促进教学发展、评价创新和素养导向育人目标达成之成效;积极参加市级以上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论文、课题等参加市级以上信息化相关活动;全员通过国家、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让学校信息化教学培训活动深入、有成效。
10.4 学生数字素养
适应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育人环境要求,提升学生信息意识、计算思维能力、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力以及信息社会责任。提高学生在数字化环境下信息查询、甄别、整理和应用能力,学生能利用技术进行自主学习、交流合作和创新创造;能在网络环境下开展自我调节性学习,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平台及教育 App 进行任务安排,开展混合式、探究式、项目化学习,追求深度学习,养成终身化学习;会利用网络环境,学习人工智能知识,经历计算思维、设计思维和创新思维等思维培养,能制作数字作品,积极参加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注意身心健康、信息安全和产权保护,遵守网络文明礼仪,有意识开展自我保护,主动抵制不良信息,发展负责任的技术应用素养。
11 保障及运行服务
11.1 投入及安全保障机制
保障智慧校园建设、应用与运维经费,形成制度化可持续经费投入机制;倡导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进行社会资金的筹措或第三方资源的整合;规范智慧校园建设的专项资金、社
会资金和第三方资源与服务的准入、管理与使用。
11.2 运行维护服务机制
建立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化支撑基础环境、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及资源等运维服务;基于 IT 服务管理平台开展规范化运维服务,保障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及支撑环境稳定运行;结合校情,构建校内服务保障与校外社会服务保障一体化发展。保障学校教育数据及各类信息化设备安全,学校信息化关键设施安全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
11.3 专业协同服务机制
引入教育心理、学科教学、教育技术、教育科研等方面专家,融合本校创新应用教师团队,为智慧校园建设、应用和评估提供专业化、常态化指导服务;为智慧校园建设与发展制定配套性制度,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学校信息化培训制度等。学校设有 CIO6岗位,且 CIO 具有专业化领导、规划、执行、评估和改进智慧校园建设的能力。
11.4 创新激励提升机制
学校要创新激励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激励教师参与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创新。学校智慧校园可持续发展机制创新,包括设备更新机制、系统优化发展机制、资源生成共享机制、业务创新引领机制等。要持续改进、优化创新机制,并对学校智慧教育深入发展有显著推进作用。
12 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是学校教育信息化融合实践的基石,应持续深化学校校本化数字资源知识库及其应用环境建设。适应数字资源助力课堂教学结构变革的需求,其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性资源保障水平、特色化资源发展状况、校本资源生成性建构能力、资源生态要素结构表征、数字资源开发与应用能力、数字资源共享辐射水平等六个方面内容。
13 信息安全与可信环境
信息安全与可信环境是规范智慧校园建设、保障学校互联网信息安全发布、确保校园网络环境健康发展的基础。要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学校安全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实践的需要,其建设内容包括安全系统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两方面内容。
14 信息化特色发展
智慧校园是学校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将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化体系构建和教育教学业务的深度融合,将加速学校因材施教及个性化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为了适应学校智慧校园发展的开拓创新、深度融合及示范引领的需要,信息化特色发展的建设内容包括前沿探索、课题研究、机制创新及突出成果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