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信息系统项目保修方案合同模板

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项目保修方案合同

1 第一条:保修范围

所有项目的质量保障,包括信息系统软件和系统集成、第三方产品与服务两类。

信息系统软件和系统集成,指信息化项目承建单位开发的信息化系统,系统运行环境搭建,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等。

第三方产品与服务类,包含第三方提供的所有硬件(服务器、计算机等)和软件(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等),以及服务(带宽租用等)。

对于由承建单位总集成的信息系统项目,承建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厂商提供保修服务。对于由项目建设单位总集成的信息系统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相关厂商提供保修服务。

2 第二条:保修责任

应明确信息化项目所涉及的各厂商需要明确相应的保修责任

3 第三条:保修期限

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项目保修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信息系统的保修期限为:

对于信息系统软件类的保修,保修期限至少两年。

对于第三方产品与服务类的保修,按照第三方软件及服务的提供商的保修规定期限及承建单位投标或合同规定的期限执行。

4 第四条:保修方式

信息系统项目保修方式应包括电话支持,远程维修,现场维修等。

5 第五条:保修响应时间

明确各种保修方式的响应时间

6 第六条:保修费用

明确保修费用及保修费用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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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方(盖章):

保修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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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