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维值班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的行为,确保各云平台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
1.3 第三条
依据XXX单位公司《安全事件处理及应急响应流程》、《工作质量标准》编制本办法。
1.4 第四条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值班。
1.5 第五条
值班范围包括设备机房及指挥中心室,确保每个区域环境正常和设备的稳定运行。
1.6 第六条
所有机房内的值班人员均需要严格遵守本办法。
2 值班人员职责
2.1 第七条
值班人员负责全面保障云平台安全,保证一切设备的正常运行,防火、防盗、防止一切事故出现。
2.2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符合XXX单位公司要求的上岗条件,必须熟悉掌握所有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程序,数据流向,并熟悉应急预案、应急程序及应急措施。
2.3 第九条
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XXX单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规定、计算机管理规定、机房施工管理规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
2.4 第十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进行设备维护工作,严格执行维护计表,按照操作规程或维护手册相关内容正确操作,认真做好巡检记录,按时填写有关记录表格,巡检记录完整详实。值班人员要及时详细的记录事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不得漏记、错记、叙述不清。
2.5 第十一条
值班人员交接班必须详实,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及需要交接的工作详细通知接班人员,直到接班人员确认全部清楚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结束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允许离开工作岗位。
2.6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岗位。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值班表值守,需要提前办理换班手续,填写《换班审批表》(附件一),经运维服务经理、综合服务台及主管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换,审批完成后《换班审批表》统一上交技术工程部存档备案,不准私自让他人代班、调班。
2.7 第十三条
值班前8小时及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闲逛聊天、处理私人事务;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允许访问无关网站,不得玩游戏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2.8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对于各系统及与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要严格保密,防止泄露,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9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和主机设备等配置参数。机房内的设备、配件、软件、资料等任何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机房。
2.10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应积极配合综合服务台工作,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综合服务台,并及时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不得拖延时间,不得误报、漏报、瞒报。
2.11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由于吃饭或其他工作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提前报告综合服务台,综合服务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工作岗位应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吃饭应在30分钟内返回,不得多名值班人员一同外出吃饭。用餐时间如下:
- 早餐:7:30-8:40
- 午餐:11:30-13:00
- 晚餐:18:30-19:30
2.12 第十八条
非工作原因,值班人员不得带领其他人员进入机房,严禁无关人员在机房内留宿。
2.13 第十九条
值班人员应及时受理《事件登记单》并及时反馈回综合服务台。
2.14 第二十条
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需着工装,保持整洁。
2.15 第二十一条
各系统主管工程师应定期对值班人员的着装、考勤、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应知应会内容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违反值班纪律的行为予以考核。
3 机房环境管理
3.1 第二十二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戴鞋套,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带入饮料、食品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值班人员不得将水杯等放置在网管室中,保持机房干净整洁。
3.2 第二十三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拍照、摄像。
3.3 第二十四条
机房内严禁开启窗户,严禁私拉电源线。
3.4 第二十五条
非工作需要严禁触摸设备、插拔电路板及各种配线。
3.5 第二十六条
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4 机房出入管理
4.1 第二十七条
机房内工作人员持门禁卡进出机房,工作人员的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严禁借出。无机房门禁卡人员需在保安处填写《东三层外来人员进入登记表》,并由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进入机房。
4.2 第二十八条
访客进入指挥中心机房需经行政人力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知技术工程部,参观时需由指挥中心员工陪同。机房值班人员在《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上做好登记并予以配合。
4.3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进入机房施工,须到主管部门办理施工手续,如须动火则需到物业部门办理动火证。值班人员认真核对施工单、动火证、携带工具等,在《机房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并安排人员配合其施工。未经审批的施工值班人员应予以拒绝,涉及到本专业的施工,相关运维商值班人员需在机房内现场配合并监督,保持机房门处于常闭状态。
5 文档资料管理
5.1 第三十条
值班期间产生的《事件登记单》、《变更单》等单据应及时处置并关闭,原始单据由相应运维服务商保存,每月5号之前向主管工程师提交上月的所有事件单、变更单,单据内容完整详实,编号完整、审批齐全。
5.2 第三十一条
每月6号之前各运维服务商提交上月考勤记录。
5.3 第三十二条
值班人员离开机房前,应保证机房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6 附则
6.1 第三十三条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将根据运维服务合同约定进行考核。
6.2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技术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附件
7.1 换班审批表

7.2 机房出入登记表
